福州五岁女孩输血被感染艾滋病病毒
导读:福州五岁女孩输血被感染艾滋病病毒...
福州一名五岁女孩龙龙,疑似因在医院输血感染艾滋病病毒。福建官方的调查报告认为,龙龙因输注“窗口期”血液感染的可能性极大。但龙龙的家人对报告并不买账,代理律师和不少网友也表示质疑。
龙龙因输血患上艾滋病,最后的结论很可能是“无人有过错”。这样的事实很难让人接受,但至少我们应该在“确保非人为过失”、“人道主义地传达”、“国家补偿”上面,做得更好。
“窗口期”确实存在,检测不出是因技术局限
虽然很多网友认可艾滋病毒有“窗口期”,以现有的技术无法实时检测出艾滋病病毒,但还是有不少网友对“窗口期”的说法不能理解,认为肯定是血液中心的血液检测有问题。
福建5岁女童因输血感染艾滋 血还输给其他2人
福建省卫计委医政处处长杨闽红透露,被检测出艾滋病的陈姓献血者,当时献血的血液除输注给龙龙外,还输注给其他2个人。但杨闽红并没有正面回答现在另外2个输注“窗口期”血液者的情况。
协和医院:已告知输血风险,医院没有法律责任
在协和医院医院医患纠纷调解中心,一名姓梁的工作人员接待曾桂香。他表示,医院用血是福建省血液中心提供的,用血检测标准是符合国家要求的,“我们只是中间环节,我们不造血也不检测。”
实践中,血液采血、检测、制备过程可能存在漏洞
这样的质疑看似有一些“无理取闹”,实际上却在情理之中。因为按照我国《献血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必须对献血者进行体检,并对血液进行严格的检测。但这仅仅意味着受血者在理论上能够得到安全的血液,可现实中并不总是这样。
网友疑问:“既然别人的血不安全,为什么不用家人的血”?
因为亲属之间抗原的相似性较高,当受血者的免疫出现严重缺陷或受到抑制时,会对直系亲属的相似淋巴细胞缺乏识别,把他们当成“自己人”。此时,外来淋巴细胞就会“反客为主”,攻击宿主自身的组织器官,引起致命性的并发症。
卫计委回应女童疑因输血感染艾滋:当地正调查
根据掌握的情况,艾滋病窗口期大概有20天左右,供血的人感染了艾滋病,但是在20天之内,在血液中检测不到抗体成份,这个血液在使用过程中就可能给受血者感染上艾滋病,这就是通常说的窗口期。
偶尔“人道主义”补偿不可能救所有的“受害者”
在此次事件中,福建省卫计委要求福建省血液中心、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对患儿给予“人道主义”的救助补偿。虽然数额不明,但是相比于很多必须经过诉讼,甚至诉讼也很难赔偿的患者,龙龙已经很“幸运”了。
即便因“窗口期”医院无责,但官方与患者沟通方式不能令人接受
这就跟2013年底闹得沸沸扬扬的“婴儿注射乙肝疫苗死亡”一样,虽然在科学上几十万分之一的“偶合死亡”已经是相当之低,但对于家长来说,其面对的结果却是百分之百——这显然难以接受。
女童疑似输血染艾滋 官员:应建“无过错”赔偿机制
龙龙的不幸遭遇抛给普通人许多新概念:“窗口期”感染、“核酸检测”……这一切围绕一个长期被忽视、但却紧要的卫生问题:由输血传播传染病,至今是尚待克服的医学难题,在此期间,很可能“无人有错”,追责赔偿也变得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