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及精神病将提高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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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及精神病将提高门诊待遇。新政策同时增加了精神病及艾滋病门诊待遇。精神疾病门诊费用,老年居民、其他居民基金支付比例为80%,学生儿童、大学生基金支付比例为85%。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在门诊免费享受抗艾滋病病毒和机会性感染治疗及相关检查,由定点医疗机构按每人每季度1000元的定额标准包干使用。
增加产前检查待遇等
相比新农合,新政策增加了产前检查待遇:基金支付比例40%,基金支付限额300元;生育住院分娩的保障待遇也有大幅提高,在三级医疗机构就诊的,基金支付75%,比普通住院的支付比例还增加了10个百分点。
80岁以上老人医保倾斜
全市还统一实行80周岁以上老人的医保倾斜政策,80周岁以上老年居民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增加5个百分点,年度基金支付限额增加10%。各级医疗机构住院基金支付比例增加5个百分点。
基金支付限额提高
整合后,居民医保年度基金支付限额统一调整为,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实行连续缴费年限与支付限额挂钩机制,连续缴费每增加1年,最高支付限额增加1万元,最高可增加到36万元。
优化新生儿参保待遇
考虑新生儿的特殊性,进一步优化新生儿参保手续。
一是新生儿在出生12个月内均可办理参保缴费,同时建立新生儿待遇追溯机制,新生儿出生90天以内(含90天)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缴费年度医保待遇;出生90天后参保缴费的,自缴费到账次月起享受缴费年度的医保待遇。
二是建立准新生儿参保机制,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且母亲已参加我市社会医疗保险,母亲怀孕28周或建大卡后,可为准新生儿选择当年度或者次年度参保并缴纳参保年度的医疗保险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缴费年度的医保待遇。
同时,为退役士兵、刑满释放人员、职工医保中断后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以及为就业的应届生等群体建立了人性化的参保机制。
2019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参保缴费重点须知
■新闻多一点
2018年已参保的城乡居民由市社保中心按规定统一办理2019年续保登记,无需个人办理手续。其中,2018年末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统一按“老年居民”身份办理续保登记。 参保
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可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街道社保所办理参保手续。下列情形不能直接办理续保手续,需个人办理验证或申请:
2018年度年满18周岁仍在南京市高中(含高中同等学历)就读的学生,需携带相关学籍证明在2018年12月25日前,到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所按“学生儿童”身份办理2019年度续保验证,未办理的,将按“其他居民”身份办理续保登记。
参保城乡居民因户口迁出等原因需停办城乡居民医保的,应由本人或亲属携带相关书面材料在2018年12月25日前,到户籍地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停保申请手续;未办理的,将视同参保,正常续保收费。
缴费
2018年12月25日前按规定缴纳医保费的参保城乡居民,自2019年1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城乡居民在2018年12月25日前,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缴纳2019年度医保费:
第一种是网上缴费。通过“我的南京”APP智慧人社板块、支付宝城市服务板块、微信“南京社保公众号”缴费;
第二种是委托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紫金农商银行代扣代缴。按规定缴费标准将医保费存入本人已建立城乡居民医保代扣关联关系的上述银行卡中,由银行统一代扣;
第三种是凭参保人的市民卡或身份证直接到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紫金农商银行任一网点柜面缴费。
参保城乡居民,经相关部门认定属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重点优抚对象、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儿、特困职工家庭子女、持有二级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重度残疾人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员等困难人员,个人不缴费,由财政全额补助。